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和《复旦大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在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完成后,对单次采购金额超过学校零星采购限额(≥20万)的项目,进行相关采购资料的备案管理。
1、具体备案信息详见附件《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采购项目备案表》,各单位填报完成后将盖章版扫描件及word版表格发送至邮箱:chenshuyan@fudan.edu.cn;
2、采购合同签订后,请将盖章版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交采招中心,可发送至上述邮箱,或送至逸夫科技楼303A办公室。
3、有关应急采购的其他采购文件和凭据资料自行保管,留存备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淑妍 联系电话:65645621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