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行为,加强学校采购管理,切实提高采购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2017年7月学校成立复旦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限额以上工程、货物及服务类项目以及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招中心”)为学校统一采购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统一采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其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

(二)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以及政府采购计划的录入、申报、变更、初审、上报、统计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限额以上采购项目的统一采购的组织以及协调工作;

(四)监管学校零星采购工作;

(五)负责建立采购信息化平台,所有采购程序、材料在信息化平台进行流转、公示和备案;

(六)负责建立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评价体系;

(七)协助监督部门处理投诉和质疑;

(八)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