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出台科研急需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6浏览次数:1096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有关精神,完善学校采购制度,建设符合“第一个复旦”要求的采购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制定了《复旦大学科研急需采购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科研急需采购管理办法》包括总则、适用范围、审批程序、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附则共六个章节,对科研急需采购实行“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采取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用于科研急需采购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履约验收等承担主体责任。

        科研急需采购办法的制定,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采购自主权,简化科研急需采购流程,进一步推进了科研“放管服”改革,将有力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向更高层面发展。